汕尾开放大学(原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是汕尾市政府举办的新型高等学校,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引进高学历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六)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5月20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20日 报名方式:采取以电子邮件发送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报名要求: 1.应聘者依照本人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核对所应聘岗位的条件与要求,报考符合本人条件的专业岗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资料要求:(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2)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将应聘报名所需要的上述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汕尾开放大学电子邮箱(swkfdx@163.com),并电话确认。 报名受理部门:汕尾开放大学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红海东路2号汕尾开放大学办公室 联 系 人:吴锦城 联系电话:0660-3373669 电子邮箱:swkfdx@163.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经汕尾开放大学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进入面试。届时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 按照汕尾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免予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当天须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考生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汕尾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学校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二)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现为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拟聘人员,免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按照汕尾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六、其他 (一)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二)联系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招聘联系电话: 汕尾开放大学办公室:06603373669 13642447777(吴老师) 原标题:广东省汕尾开放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广东省汕尾开放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开放大学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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