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24名; 主要工作岗位:区内城市社区党务(党建)工作岗位和党性教育基地工作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党务工作者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35×45mm,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查看审核状态、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职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二)笔试内容与时间 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30分,党务基础业务40分,应用文写作30分)。时量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6月2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三天后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党务基础业务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党务基础业务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从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将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人员管理 1.专职党务工作者不纳入编制内管理,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望城区现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即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其试用期的工资。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录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相关社区和党性教育基地从事党建工作。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管理。 六、其他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75287(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0812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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