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隶属于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省残联门户网站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3、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5月30日9:00—6月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和笔试实际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类型为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2日(周六)14:00—16:00,具体以准考证体现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5月1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本科毕业证书等;4、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规定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58957 邮编:250012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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