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校内外招聘机关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机关管理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校机关管理工作,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实验技术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校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4、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5、软件工程类、电子类相关专业;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2、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由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自主聘用,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对录用人员的工作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到:ssdut@dlu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 姓名”); 2、简历投递要求:填写附件《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到一份word文档中(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格式为2003版Word。文档以 “姓名_岗位名称_毕业院校”命名;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17:00 4、谢绝重复投递,如重复投递则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人员招聘启事(自聘) 点击下载>>>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员补充(自聘).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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