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才队伍质量,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县干事创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55名,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名。(详见《金寨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金寨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绩效工资部分可向引进人才倾斜。2、住房补贴。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义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在我县租住的,免费提供一套公租房,或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年度发放)。3、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4、职务聘任。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对原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引进后按相应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引进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聘任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尊重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接受高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考试招生等政策,安排到相应普通高中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6、家属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对随迁家属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在两年内参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发放生活补贴。7、医疗保健。引进的人才,由卫计部门安排当地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和便捷医疗通道,并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免费体检一次。8、政治待遇。对我县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贡献的人才,择优推荐参选县、市“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按规定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引进的人才优先纳入县人才领导组成员联系范围,每年安排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9、特殊奖励。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省“115”产业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和省“特支计划”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绩效工资部分可向引进人才倾斜。2、住房补贴。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义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在我县租住的,免费提供一套9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或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年度发放);3、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6000元生活补贴;4、科研资助。根据承担科研课题情况,给予5-10万项目(科研)启动经费;5、项目补助。在我县工作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县财政给予1:1资金配套;6、优先由金寨干部学院推荐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7、优先推荐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8、优先推荐到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9、其他。在职务聘任、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政治待遇、特殊奖励方面享受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的待遇。 引进人员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退还购房补贴,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定岗、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金寨县政府门户网、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考生登录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金寨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6月11日16:00时前可随时登录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1日16:00时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精神,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本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要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成绩单和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学术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并提供。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引进办统一安排食宿,并报销单程交通费。 (四)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②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同一岗位如果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和定岗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束后,报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体检和考察后,未明确具体工作岗位的,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确定具体工作岗位。体检、考察和定岗环节如有人放弃,可进行递补。体检、考察环节最多递补2次,定岗环节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用建议,报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五、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引进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和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引进信息,登陆“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060615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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