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2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文职工作人员2名,男性。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岗位条件: 要求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在上杭县境内。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需带材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报名时需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4)报名地点:上杭县临江镇金山路供销大厦十三层,联系人:黄占福,联系电话:0597一3318209。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资格审查发现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1名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爱岗敬业精神等。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3倍,不再组织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行面试,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总计:笔试、面试各占50%。 4.考察 (1)考察由我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2)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职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5.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我中心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相关职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职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6.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公示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职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我中心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23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其它奖励性待遇参照中心现有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上杭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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