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合理配置学校教师资源,嵩明县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中(嵩明县内教师除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10人。具体岗位分配情况详见《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教坛新星、春城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各类课堂教学比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对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考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同属夫妻两地分居且考分相同,则以分居年限长者优先聘用(以结婚证为准)。夫妻两地分居条件指配偶一方必须为嵩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嵩单位和驻嵩部队)在职在编职工。 7.选调教师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间不得申请调出或报考公务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三年所教学科在乡、县、市质量检测中排名末三位者(此项适用于5个以上班次进行排序); 4.所在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不同意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相关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并将①《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证书⑤学位证⑥职称证书⑦荣誉证书⑧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属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嵩明县教育局人事科邮箱(rsk7914846@126.com)。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8:00至7月11日下午17:3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8.《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9.本人签字的《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原件一份); 10.属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秦老师、窦老师 电话:0871—67914846 (三)面试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进行面试。各岗位选调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2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计划裁减情况及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课题现场抽签决定,课题为选调教师所报的学段、学科相应教材内容,每位选调人员抽取课题后有30分钟准备时间。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夫妻两地分居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无夫妻分居人员,则以教龄长者确定体检人员,若教龄仍相同,则以年龄较小者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事业单位选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工作。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选调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结束后,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完人事调动手续到选岗学校报到,学校按现行人事制度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由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时与审查材料一并签订《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 2.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如在选调工作期间因提供的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如要放弃公开选调资格,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4.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监督电话: 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71—6792089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13814 本《公告》由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嵩明县教育局代章)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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