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经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建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打造高效优质东侨教育新高地。 二、选聘岗位 东侨实验小学校长、东侨第二小学校长各1名,东侨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1名。 三、选聘对象 小学校长岗位:福建省内各设区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城区较大规模公办学校(30个教学班及以上)的现任校长,或现任满三年的副校长。 幼儿园园长岗位:福建省内各设区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城区较大规模公办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12个教学班及以上)的现任园长,或现任满三年的副园长。 四、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至第5项条件,且具备第6项或第7项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身心健康。 3.年龄条件 男性:1968年9月1日后出生(含9月1日,下同);女性: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17年8月以前入选参加设区市及以上的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培训。 7.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电子期刊、报纸等,每篇不少于2000字。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福建教育督导》和《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上发表论文,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伪造学历及履历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3-280716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选聘人员认真填写《2018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培训证书证件、有关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各类岗位所需材料及条件截止为2018年6月21日。 2.本人近三年的业绩报告(字数为1500—2000字) 。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含jpg格式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管理的理论及实践。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笔试结束后,成绩对外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每个职务岗位参加笔试的候选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能参加面试,未能提供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不足6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如果小学校长其中一个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本人意愿,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5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以演讲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演讲题目现场抽选,准备时间40分钟,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随机抽取部分人员测评等形式进行。 (六)拟任人选的确定及任前公示 1.依据考察结果,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任人选,并经体检合格后履行干部选调聘用程序。 2.拟任人选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即确定为任用人选,并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任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试用期职务。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托关系、打招呼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每个岗位报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doc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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