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铜仁一中5名、市民族中学2名、铜仁学院附属中学1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届毕业生和截止2018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三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日11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碧江区清水大道17号)。 3.报名程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8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本人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重点审查考生与所报职位条件是否符合。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2.铜仁籍见义勇为人员、在铜仁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 3.由省、市、县统一选派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幼教志愿者”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表彰文件、表彰证书、服务证、考核合格证明等)及复印件2份;现仍在岗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由县级“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五)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须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经工作人员登记确认后报名成功,未缴费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铜仁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试卷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内容 招聘职位名称为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教育管理综合知识,分值100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7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3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公布。 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检医院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招聘办”。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6.其它经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审批。公示结束不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各招聘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委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简章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237635232101(市教育局人事科) 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铜仁市第一中学0856-5223234 铜仁市民族中学0856-5223050 铜仁学院附属中学0856-5583869 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0856-5204312 监督电话:0856-812219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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