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农业人[2013]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和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9个所属事业单位4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1名、行政管理岗位1名。具体岗位类别及名称、人数、专业情况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各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1年批准成立,主要职能是: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和农民培训,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农业干部学校 广西农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79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在职农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四)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全区培养畜牧兽医人才的摇篮。 (五)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4A级景区雁山园内,环境优美,十分宜人。 (六)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七)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 (八)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九)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8年6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30。 2.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报名方式(如可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7月15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3)。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7日8:30—6月21日12:00。 (四)考试 (1)笔试方式 除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务岗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会计岗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植物保护实验员岗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岗位外(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 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的笔试公告)。 (6)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农业信息网或者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后一周内。 2.面试(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天。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4—15日。 (3)面试形式 面试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2018年7月18日。 2.考察 考察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时间:2018年8月15日前。 (六)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农业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体检、考察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前。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凡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 审批报送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八)聘用 各招聘单位按照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复,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 聘用时间:2018年10月30日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1—2182722(农业厅机关纪委)、2182619(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办公室)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或报考单位联系,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2182948、2182539;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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