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工作需要,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补招14名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计划补招中学教师14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8年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补招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假节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新华书店对面)。 咨询电话:0373-4488100,0373-4116111,18336076161。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2018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A4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填写《2018年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公开补招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的学生的信息,务必在表中反映清楚。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生活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生活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所需的资格条件,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招聘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2018年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公开补招教师报名登记表》,按照岗位(专业)分类造册登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四)体检 根据参加试讲人员的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根据试讲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任后,岗位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套改并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绩效奖励及其他福利、补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工作;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由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二)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卫辉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张武店中学)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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