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发展需要,弥补因适龄人员退休造成的人员不足的问题。依据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择优选能,聘用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二类自收自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属天津市公办一级园所。 (三)主要工作职责: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3—6岁幼儿实施体、智、德、 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47号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数量:7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 4、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8、有参与教研课题的能力; 四、招聘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三岁幼儿教养大纲》及《幼儿园的教育纲要》执行《天津市托儿所、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负责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养工作,使婴幼儿在体、智、德、美、劳几方面得到健康的发展。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6月7日上午9点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17:00点整在北方人才网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2018年6月25日下午17:00整 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在网上查询结果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2018年6月26日下午17:00整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笔试考务费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3、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方式:闭卷 3、科目:学前教育全科 4、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9:00至11:00(具体地点及事宜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18日下午17:00。 (1)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47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请7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整请到报名的网站查询。 7、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2018年7月25日下午17:00资格复审合格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方式:综合知识考核 2、面试科目: (1)回答问题:根据主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3)技能技巧:弹琴(手风琴、电子琴)、讲故事、舞蹈)可任选一项。 3、面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8点开始,考生按照抽取的顺序号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占30分;说课占40分;技能技巧考核占30分。 6、面试成绩当天发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发布时间:总成绩2018年8月1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2日下午17:00在报名网上发布,请考生网上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如进入体检程序,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前健康检查。具体查体时间关注网上通知。(首次查体费用自理) 2、凡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职资格。 (二)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1、被聘人员综合情况将在网上公示期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十、聘用 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园方可根据实际岗位需求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我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园方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园2018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园内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28173518 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幼光幼儿园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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