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公开选聘55名高职中教师。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本次选聘不限开考比例。 二、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55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8年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详见选聘岗位信息表);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出具毕业证的,出具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8年6月7日至 2018 年6月19日期间,保定人社局网站(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站(www.yizhou.gov.cn)发布选聘公告,由教育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选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选聘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凡符合选聘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应聘者的毕业证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核实。 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如果已经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但必须在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核实。 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选聘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选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当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层次较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四)体检 往届毕业生,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再进行体检(已在学校体检合格的,只须将体检表提交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考核及公示环节(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等,审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等,逾期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取消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入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列县教育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三)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选聘纪律。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选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杰(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东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清西陵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赵广鹏(政府副县长) 赵永忠(政府副县长) 刘永田(狼牙山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德茂(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卢庆董(县人社局局长) 柳照杰(县编委办主任) 贺宝来(县财政局局长) 许俊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主任科员于建海、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苑国增、县教育局副局长何国海、县编委办于海萍、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杨德茂兼任,负责此次公开选聘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原标题: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易县财政局易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8年易县公开选聘高职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8年易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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