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解决大同区政法系统、乡镇及社区急需警务辅助人员和治安维护人员问题,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政法系统警务辅助和乡镇、社区治安维护岗位30人。(详见《大同区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 须是大同区兵源或退役后档案转到大同区的城镇退役士兵。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其他履行具体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有过吸毒史的、身上有纹身或烟疤的; (9)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10)有非正常上访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政法系统和乡镇、社区治安维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大同区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带到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代替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8:30至2018年6月15日16:00。 3.报名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政府办公楼西门一楼招标厅。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报考人员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5张(报名表上粘贴1张,另需4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书写姓名);居住地乡镇、社区或公安部门出具无非正常上访记录证明;义务兵、士官须提供能证明入伍前是城镇户口的户籍证明。 5.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需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6月22日到大同区政府西门一楼招标厅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一张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政法系统辅警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健康标准执行,乡镇、社区治安维护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审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工资为2000元/月,企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二)管理使用 1、聘用制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相关待遇。 2、聘用制人员由区城投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3、用人单位每月向区城投公司报考勤,区城投公司定期对聘用制人员进行考核。 (三)合同签订 聘用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法与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三年一聘。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459-6165509 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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