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才工作办公室是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工作者2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济南市市中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适应工作需要,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和应聘: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马克思主义哲学、汉语言文学及金融、经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务、法律类等相关专业; 4、擅长写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5、工作职责:撰写起草各类文字材料,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各项服务,负责人才联络、沟通、对接、引进,策划开展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联谊会、考察调研等各项活动,做好人才宣传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3、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若没有相关证书,可不用上传。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以“人才工作者+名字”的方式命名,将文件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邮箱jnszr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考试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若报考人数过多,则加入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察及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考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合同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聘用人员每月工资3500元,交五险。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市中区人才工作者报名表》 济南市市中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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