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管理人员2名和工勤人员20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详见附件:《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管理人员、电工、其他工勤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2年5月27日至2000年5月28日期间出生;服务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7年5月27日至2000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四)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有专业限制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列专业。 (五)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聘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请应聘者报名后全程随时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逾期后果自负。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8:00-2018年6月21日17:30,其他时间不受理。 3.登陆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系统网址: 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22ff51a85b792d59648febe87c7e8a89;“名字+身份证号码+预设密码+确认密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及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窗格,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允许报考在编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图片上传至“在编人员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窗格,户口本图片上传至“户口本”窗格,电工工勤人员岗位请将电工特种作业许可证上传至“其他材料证明”窗格)。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将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于2018年6月21日17:30准时关闭。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重新报名,若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报名期间考生如需更改报考岗位,可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更改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已通过者,则无法更改。 (4)如考生报名时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电话咨询。 (5)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或者相关材料不完整,逾期不予受理。 (6)系统技术电话:0898-66595785、66595821;招聘规定解答电话:0898-65393602、65329705(不解答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技术问题)。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请报考人员全程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内容。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等,其中管理人员岗位增加写作内容。笔试内容根据岗位命题,分为两类,即管理人员岗位考卷和工勤人员岗位考卷。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根据岗位命题,即管理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有关证件核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报名所需的证件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3)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选。考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2.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不列为拟聘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岗位实际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定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肃招聘工作人员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内容等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纪检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联系人:邢女士、文女士、邢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93602、65329705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72960 附件: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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