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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20名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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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9 16: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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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决定开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到我市特别困难村任文书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贵阳市特别困难村文书20人,均为乡镇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其中:清镇市5人,修文县5人,开阳县5人,息烽县5人。具体招聘条件情况详见《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报考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2018年6月15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8年6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人数限制,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各市(县)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市(县)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市(县)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6:00。
2.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6月19日12: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各市(县)在6月1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市(县)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8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8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特别困难村任文书2018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6月20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因岗位无人报名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12: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届时会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并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还须出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市(县)报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市(县)对考生的成绩折算、汇总以及体检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无误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到所在乡镇服务最低年限不得少于5年,其中在所报考村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满由各市(县)根据考核情况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清镇市:0851-82774563
修文县:0851-82329814
开阳县:0851-87253470
息烽县:0851-87721344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5759150
监督电话:0851-87989520、87988909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相关市(县)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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