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推动相关工作更好发展,经秀峰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共设置11个职位对外招聘。(具体职位见《秀峰区机关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熟悉电脑(办公文档)及文字写作;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内部选优的职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13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282218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88305 (二)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18年6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时间:2018年6月30日——7月1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个人形象、语言表达等。 (六)体检(2018年7月2日-6日) 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来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如无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2018年7月7日-15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抽调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2018年7月-8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秀峰区机关同级同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秀峰区监察委:2673324 秀峰区人社局:898830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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