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有效落实“最多跑一次”精神。经研究决定,我中心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6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直管理部3名;崆峒区管理部4名;泾川县管理部3名;灵台县管理部4名;崇信县管理部3名;华亭县管理部3名;庄浪县管理部3名;静宁办事处3名、共计2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财经、金融、文秘、法律、计算机及网络专业者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4.应聘者具有应聘部门所在地户籍,被聘用后吃住问题自行解决; 5.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6.在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 2.报名地点:在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平凉市广电大厦15楼1505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四、考试及考察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及方式。 3.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5个月)。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五个月)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17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年限及年度工作业绩考核,逐年增加工资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3-8239566 联系人:肖明珠 孙晓华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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