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编委批准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园)教师共33名。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5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8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8日。 ②报名地点:翁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③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但需提交已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且已通过审核等待发证的相关证明)、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学习成绩表,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学习成绩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2015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官”还要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所有报考者均需提交《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⑤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吋彩色相片一张。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准确把握各类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家机关、企事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未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视为放弃加分。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政审阶段必须提交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原件者不予聘用。 5、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五、考试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免笔试。 2、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①、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②、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③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5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④、笔试合格分数线:美术、音乐、体育及学前教育专业分数线为50分、其他专业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 2、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①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2、若硕士研究生(含教育硕士)无人报名,则可将其招聘名额调整到相应学科进行招聘。 3、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1、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翁源县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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