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师资,深圳市坪山区4所新型公办幼儿园拟于2018年6月在坪山区设考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坪山区新型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30人。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者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学前教育教学经验、持有幼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8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网络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考生须于资格审查当天8:00前到达资格初审地点。资格审查日期暂定2018年6月30日,具体日期若调整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2.审查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审查材料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天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四、其他 (一)新型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待遇从优。 (二)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拟聘人员由坪山区教育局安排到局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电话:0755-84622637。 (六)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承诺书 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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