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高中阶段教师。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五)年龄30周岁以内(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内(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容城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信息表》。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政府大楼315室。 报名资料:毕业证、报到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6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并填写《容城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报名表》一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但需出具学校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45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将削减该岗位名额,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二)工资待遇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人力资源公司代扣代缴。 (三)管理及考核。聘用人员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依据学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用人学校提供考核结果,人力资源公司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工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联系电话:0312-5612429 5612525 附件: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容城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2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