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非教学岗位工作需要,2018年保定学院拟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4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2018年我校公开招聘实训实验教师9名、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28名、其他非教学人员8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须为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国外高校和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并获得学位的证明; 5.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条件 1.实训实验岗位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博士毕业研究生或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毕业研究生。 2.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 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其他非教学人员岗位 ①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②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会计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均为会计专业),且在会计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 ③教学、科研秘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一)(二)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 根据岗位性质,对应聘人员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以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拟录用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保定学院2018年非教学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bdxyrsc@sina.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姓名—专业—学历—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报名截止到2018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补充说明:2017年已报名应聘我校非教学岗位且所报岗位与2017年相同者,须填写《保定学院非教学岗位确认信息表》(附件3)。我校将按2017年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管理规定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试用期一年。 根据个人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优胜劣汰,优秀者转为人事代理序列。 原标题:保定学院2018年非教学岗位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保定学院非教学岗位条件信息表 2:2018年保定学院非教学岗位应聘报名表 3:保定学院非教学岗位确认信息表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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