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体育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体发[2018]37号)及《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相关规定,西安市体育局面向社会招聘优秀运动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13名,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不超过18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周岁以下报名者,需监护人书面同意,个别项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代表西安市参加陕西省及全国比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专项成绩要求。 (二)不符合报考应聘条件的主要形式 1.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3.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应聘单位(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西安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表》1份,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招聘报名表》上签署审查通过的意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项素质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身体机能测试等内容,考核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体育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考核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体育局核准,并在市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体育局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核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安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对于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所需材料等具体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7980 西安市体育局 2018年6月14日 附件: 西安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18年 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 | | | | | | | | 获得过全国少年赛个人冠军,或全国青运会、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三名,或全国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 | | | | | 获得过全国青运会预(决)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单项个人前八名,或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单项个人前十六名,或省年度锦标赛单项个人冠军,并达一级或接近一级标准。 | | | | | 全国青运会单项个人预赛获得决赛资格者,或获得过全国青少年、重点城市、重点学校联合会、西北协作区比赛单项个人前三名,或省年度锦标赛单项个人冠军,并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 | | | | | 全国青运会单项个人预赛获得决赛资格者,或获得过全国少儿年龄组比赛单项个人前六名,或省年度锦标赛单项个人冠军,并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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