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5名,通过齐齐哈尔庆鸿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齐齐哈尔市辖区;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五)性别不限,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七)计算机中文听打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70字以上; (八)同等条件下,学历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文字能力较强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龙沙区人民法院负责公告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并确定聘用人选。 (一)发布公告 通过龙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同步发出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2.下载《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形态,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所涉时间均至某年某月]; 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11时(以收到报名表电子版时间为准); 5.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452-2332008。 6.联系人:李雨潼、雷阳 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拟为全体报名者建立微信群,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龙沙区法院招聘人员工作群”发布。届时请考生实时关注该群信息并保持网络畅通,失联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通知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测试,测试时间为5分钟,输入法可在极品五笔、搜狗拼音中选定;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待遇 1.招聘人员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被聘任人员与庆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按照人民币1450元/月/人执行。 3.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人民币1600元/月/人执行,并享受五险待遇(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4.其它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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