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宁波滨海教育集团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面向世界”的办学目标,加快汇聚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特长鲜明的优秀教师队伍,北仑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优秀在职教师共8人:幼教全科1人、小学数学1人、初中科学1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地理1人、体育1人(不限学段)。 二、招聘对象 优秀在职教师。 三、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为北仑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事业编制教师,派遣到宁波滨海教育集团工作,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社会保障、职称晋升等相应待遇; 2.除社会保障部分以外,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参照北仑区内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的1.5倍核定; 3.具有事业编制的地市级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和浙江省内各县(市)区学科骨干以上称号获得者,根据业务荣誉称号,享受不同的津贴和安家费,具体政策待遇参照《北仑区培育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若干意见的通知》(仑政[2013]23号)和宁波滨海教育集团相关政策执行(须经北仑区政府同意)。 四、工作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户籍在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需与任教及获奖学科一致。 2.其它条件: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地市级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优质课、基本功比武等业务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在浙江省内任教,并具有各县(市)区的名师、学科骨干或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等业务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荣誉。 (3)现在宁波大市内具有国际教育的优质民办学校(全日制)任教,熟悉国际教育,并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报名办法: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后如果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具体视实际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初定在2018年6月28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测试具体地点及时间。 2.现场审核:相关资格材料在招聘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60分钟提交审核。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事业身份的相关档案复印件(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表等)。 (2)递交《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笔试 1.时间:初定2018年6月30日(周六) 地点:初定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 2.笔试内容和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考点设在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时间初定2018年6月30日(周六)。 2.面试内容和计分:面试包括试讲、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等内容。 (1)试讲。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计入总成绩,其中应聘幼教学科、体育学科按30%计入总成绩; (2)技能测试。仅限应聘幼教学科、体育学科教师,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谈吐和综合素养。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0%计入总成绩。 (五)签约 1.根据各学科应聘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及是否放弃招录指标,拟录用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定录用的进行签约、体检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联系通知。 2.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所签协议正式生效,待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录用教师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北仑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则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如发现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实行六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含区内其他学校)。 (4)拟录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正常调动、重新录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86788402、0574-86788392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明月路11号 邮编:315830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 七、监督电话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八、其它 九、附件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应聘报名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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