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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80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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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09: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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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促进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示范区学校招聘教师数量共计8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
3、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业技术十二级和十级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十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014年及以后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取得的职称除外),任职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
报考专业技术十二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
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职称;
5、在编在职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6、尚未毕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8:00至6月30日18:00。
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10: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7月1日下午18: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2日8:00至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教育综合知识,以及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目前在岗(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及符合报考条件从我市入伍或我市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开州路与卫都大街交叉口西南角示范区管委会110办公室)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十级教师岗位,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名额按开考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内容主要依据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现行教材(人教版)制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
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等网站发布。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示范区组织人社局0393-8790302
示范区教育卫生计生办公室0393-6686071
监督电话:示范区纪工委0393-7773110
附件:
2018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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