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廉江市第一中学、市第十九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非本市在职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考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本市在职国有公职人员及市外非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廉江市第一中学、市第十九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7月2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2号楼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学校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其他人员报名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市外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返还考生。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名表、准考证(附件2、3)各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同底相片。 4.报名表和准考证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2018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考试前,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2号楼四楼教师服务大厅。 (三)准考证领取要求:凭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上课)的方式。每名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15分钟(英语专业考生用英语上课,其他专业考生用普通话上课)。 (二)考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30开始)。 (三)考试地点:廉江市第三中学(廉江市育才路14号)。 (四)考生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五)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名次。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公布考生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九、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体检对象,不得参加体检。 十、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廉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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