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为指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区基础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进一步解决我区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玉州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成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招聘计划 2018年玉州区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共120名。详见下表: 学校 类别 | 分学科教师岗位计划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农村 初中 | 30 | 3 | 5 | 4 | 2 | 2 | 2 | 3 | 2 | 5 | | 2 | | | | 农村 小学 | 90 | | 30 | 25 | | | | | | 10 | 6 | 5 | 7 | 7 | |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合格学历、普通话等级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身体条件合格)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24日 2.网上资格审查: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负责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2018年6月28日17:30前完成。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报名玉州区“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2.复审时间:2018年7月2日—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将按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处理。 3.复审地点: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玉林市人民中路407号,即7路公交车工业品终点站)。 4.复审个人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报名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受理认定、材料合格、正在办理证书的证明,且须在7月20日前拿原件到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⑤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⑦应届专科毕业生需递交毕业院校出具所读专业是否属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表; ⑧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须三个月以上); ⑨往届毕业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必须出具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使用A4纸); ⑩其它个人求职资料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10日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公布,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达1:3(紧缺学科1:2)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面试时间初步定在7月中旬,具体方案另行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条件顺序作为优先体检对象: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③学历层次高者;④师范类毕业生;⑤专业对口、相近者;⑥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及相应情况;⑦获奖层次高者;⑧获奖次数多者。 2.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拟体检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4.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资格审查等情况,将拟聘人员呈报玉州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拟招聘人员在玉州区教育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集中培训 8月10日前完成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七)选岗 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先后。 (八)名单公布 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由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2018年9月1日前,由区教育局按照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与被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按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2294166(玉州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玉州区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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