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部分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区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7名,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2.具有津南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25日之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证、退伍证取得时间及入党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25日);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9.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8年津南区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5日9:00——7月1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4日9:00-7月7日9: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7月13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8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民政局岗位以笔试成绩×30%+政绩考核成绩,政绩考核时间地点及说明详见附件2)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党员证明要求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并加盖党支部章)。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7月28日8: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查询总成绩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民政局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30%,政绩考核成绩最高分不得超过40分。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依次按照优先原则、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交通运输管理局招聘的岗位为劳务派遣制。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招聘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或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22-28392133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中共津南区委组织部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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