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由社会事务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部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职责 洪塘镇社会事务办窗口工作人员2名,负责民政、残联窗口业务手续办理、内业材料整理、信息撰写、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岗位业务工作; 2、工作执行力强,办事效率高,条理性强; 3、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各类办公软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6、性别:不限; 7、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定人选、录用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带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办现场报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洪塘里228号2楼。联系方式:柯先生、苏女士,0592-7255091。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届时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考试人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录用 面试成绩最高者,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决定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1、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缴交医社保、公积金,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定2年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人均包干5.5万元/年(包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的标准执行。 4、一经录用,需至少在我镇服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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