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建于1998年9月,是中新合作开发区内第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坚持“和而不同”的校风,弘扬“诲人不倦”的教风,发扬“学而不厌”的学风,依托园区的区位优势,走“开放教育”之路,先后与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学校结成姐妹学校,开展互访、交流,使师生有机会走出国门,接触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为培养“国际人”奠定扎实的基础。 学校拥有一批优秀的教师,他们追求卓越,坚韧不拔,他们个性鲜明,团结踏实。2018年,学校将继续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聘用教师,加入到优秀的“太阳人”群体中。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性质: 为积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2016年起,苏州工业园区新招聘的教师均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退休待遇按照园区企业职工社保政策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条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8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须具有与应聘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三)在职教师 1.在职教师年龄及荣誉要求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备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招聘形式 学校对应聘材料初审后,将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校参加校内考核,择优按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集中组织的笔试及业务考核,根据集中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确定聘用的人员,经体检合格,上报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奖励政策 省名教师、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按园区相关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六、联系方式: 1.应聘者请将《应聘教师登记表》(从到学校网站下载,并贴上近期照片一张)及各项证明材料(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电子稿)发送到我校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 2.如进入学校面试环节,请到自行下载打印填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附上荣誉证书学历等复印件制作成纸质材料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512-6956113569561167 联系人:夏老师 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慕路77号 邮政编码:2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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