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乐余镇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8名,保育员6名,食堂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应聘中、小学教师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艺术类专业证书的优先;保育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食堂人员可适当放宽。 3.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周岁;其它岗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能用流利普通话开展相应工作。 4.身体健康,能服从安排,履行自身职责;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 职位类别 | 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初中 (共5名) | | 2 | 文科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 | 2 | 理科相关专业 | | 1 | 外语专业 | 小学 (共9名) | 语文 | 2 | | 数学 | 2 | 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教育学、理科相关专业 | 英语 | 1 | 外语专业 | | 1 | | 美术 | 1 | | 2 | 幼儿园 (共14名) | 幼教 | 4 | 学前教育、教育、艺术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艺术类专业证书的优先 | 保育员 | 6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食堂人员 | 4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乐余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58962216。 2.报名日期:2018年6月28日-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双休日除外)。 3.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乐余镇2018年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表2),登记表上贴好二寸免冠近照一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 4.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乐余镇教管办留存。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可以适当延迟提供。如已参加2018年张家港市考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带好考试的《准考证》和面试成绩通知单。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教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及各类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免试条件:凡参加2018年张家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参加第二轮报考人员,可列入免试范围,并根据学科招聘需求数,按照市级考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在上述免试范围当中已经达到学科招考需求人数,则该学科将不再组织招聘考试。 (2)考试内容和形式:本次考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教管部门、纪检部门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分微课展示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类。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微课展示,考试内容面试前15分钟公布; 幼教面试分微课展示和技能展示,微课考试内容面试前15分钟公布,技能考试内容由应聘者自己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成绩分别按70%和30%计入总成绩; 保育员和食堂人员面试形式为岗位技能测试,由监考人员指定2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考核结果当天公布。 3.考察、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需求数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政审。在考察、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职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管办统一调配安排至各中小学、幼儿园,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酬待遇 1.聘用人员,由所在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教管办备案,聘期1年(包括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满,双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聘用人员年总报酬按乐余镇镇聘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年终奖金部分由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考核结果发放。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教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本简章由组织部门、教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58961362 咨询电话:58660358、58962216 乐余镇组织人事办 乐余镇教育管理办 2018年6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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