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兵训练基地属海口市财政全额拨款经费预算管理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我单位决定面向海口市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南省(含海南生源)。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211、985院校毕业大学生在同分条件下优先;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10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见附件2),个人近期免冠半身红底2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应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海口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此件不能扫描)与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扫描,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网上应聘人员在笔试之前还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初审符合应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⑴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的形式。 ⑵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基础知识。 ⑶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⑷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⑸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⑴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⑵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⑶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⑷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⑸成绩公布:面试时实行当场评分、亮分、计分、统分,并当场宣布面试人员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且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拟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经党组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市民兵训练基地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海榆中线31号海口市民兵训练基地。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6570869 13976898160 联系人:郑主任 监督电话:0898-6892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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