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校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年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和阳光控股集团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福建省首批转设的普通二本高校。201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为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经过18年的发展,阳光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34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近万人的多科性大学。 阳光控股集团为世界500强企业,旗下拥有龙净环保、阳光教育、阳光城、阳光金融、阳光物产、阳光资本等六大集团。2018年1月,阳光控股集团投资1亿元专项经费,支持阳光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双师双能型”人才,开启了“二次创业”新征程。2018年6月,阳光控股董事会通过了阳光学院与阳光幼教共建方案,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源,筹备成立阳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将学前教育学院打造成为华东地区最有影响力,集幼儿教育研究、教育培训、教育发展、管理干部提升、幼教资源供给的幼儿教育联合体。 一、岗位名称: 学前教育学院(筹)院长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要求: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硕士或博士,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 4.其他要求:全职、人事关系转入阳光学院。 三、薪资待遇 年薪40-60万元 四、应聘方式 1.简历请同时发送到以下2个邮箱: ygxyrsb@fzu.edu.cn、824423859@qq.com 2.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位+岗位名称” 并在附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阳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链接下载http://rsc.ygu.edu.cn/info/1008/1261.htm); 2.应聘简历(包括完整的学习、工作简历及科研成果目录),请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证书、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91-83969187、0591-83972832人事处程老师、王老师;13489075398郑老师、15860837700陈老师。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卧龙山阳光学院 原标题:阳光学院诚聘学前教育学院(筹)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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