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择优选调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国内(不含浦口区)中小学现事业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数量 浦口区所属部分中小学各学科教师10名。 本次择优选调报名不到具体学科,根据选调岗位的报名情况,采取合并选调岗位名额的办法。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工作,工作量饱满;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的或在市级及以上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报名有效期截至2018年7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择优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等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于7月27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603室现场报名。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3.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浦口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办法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采取材料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材料评分 由浦口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分。材料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浦口教育局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教师。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材料评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和综合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外调考察 由浦口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外调考察小组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五)办理调动 根据外调考察小组意见,由浦口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符合调入人员须根据浦口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相关要求,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出地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五、相关说明 调入人员由浦口区教育局依据学校需求进行适岗分配,不服从分配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对选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者将调离或解聘。 六、选调咨询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吴老师)、025-58530879(赵老师)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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