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教师计划和教育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8年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南宫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文化课教师94名,职位代码JY①;音乐课教师3名,职位代码JY②;体育课教师10名;职位代码JY③;美术课教师3名,职位代码JY④;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20名,职位代码JY⑤(限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一旦受聘,本人须承诺自受聘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满不予办理正式(转正)聘用手续。 (1)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6、2017、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不限户籍;2016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或本人虽系外地户籍,家庭成员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的。 7、具备教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8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1室(负责中小学文化课岗位专科毕业生报名)、302室(负责中小学文化课岗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音、体、美专业课岗位报名,职教中心文化课岗位报名),联系电话:0319—5058868。 3、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从教育部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④10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者需填报《南宫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表格从南宫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请考生关注南宫市政府网(http://nangong.gov.cn),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高中层次语文、数学、英语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试讲 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 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南宫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末位成绩相同人员再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办公室通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四)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学校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摘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师范类、学历较高、年龄较小的顺序摘牌),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南宫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所定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相关单位办理国办教师入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①《南宫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南宫市2018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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