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32号)精神和《2018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我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6个岗位,共16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参加全省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于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参照《2018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2018年3月9日发布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公告公示” 第一轮报考我区岗位未被聘用,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考生,也须携带《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确认签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 1、涵江区2018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加分政策文件 3、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