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可根据报考人员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并最终确定实际录用人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计算机类、法律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服务意识强,心理素质好,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团队意识强。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请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12:00以前,及时将本人报名表(样表附后)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914966150@qq.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1—2208555、15283112552)。报考人员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证书影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敬请见谅)及其原件备查,且同时提交个人免冠、正面、彩色、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二)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期间全过程,以及签订聘用协议后的任何环节。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情况的,均可赓即取消其资格或终止聘用协议。其不利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三、测试 (一)测试分为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东楼四楼405室。 (四)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五)根据笔试、面试合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将得分排名在前2位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可根据报考人员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后最终确定录用人数。 四、公示、体检及考察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即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组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所需费用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考察。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公示、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经市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在此特别说明的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一定按聘用测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敬请相关人员理解并见谅。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参加笔试人员,务于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前,及时到达测试地点,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提示,做好相关应试准备工作。 (二)参加测试人员须凭自行打印的《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报名表、身份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三)聘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本公告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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