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行工作需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港闸法院)决定按“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本次计划招录书记员3人,专职从事执行外勤工作。 2、所招聘职位为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南通市港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港闸法院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南通市户籍; 3、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6、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6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7、五官端正,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史,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执行局外勤等工作需要; 8、部队退伍复员军人、体育特长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驾龄3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经录用后,新聘人员与南通市港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务合同)。薪金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作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通市港闸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单位提供午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考试 1、考试拟定于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本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占比30%)、计算机技能考试(占比30%)及面试(占比40%); 3、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计算机技能考试为看打,排版。 4、理论及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着重考核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本院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港闸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3、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南通市港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南通市江海大道588号)九楼916室。 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张一寸照片、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联系人:王美荣0513-68830931 附:《港闸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报名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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