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精神,现将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周宁县2018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的且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7月11日-7月17日,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填报1个岗位。 三、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 3.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报到证、就业推荐表(附成绩表)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1.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周宁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考生咨询电话0593—5631969。 2.本公告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周宁县2018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计划表 周宁县教育局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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