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铜川市新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选)聘专业教师,现就有关招(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公开招(选)聘教师18名,其中:语文教师7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思想品德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科学教师3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铜川市新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选)聘幼儿教师44名。具体招(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新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选聘对象为全省除铜川市新区以外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铜川市新区第三幼儿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师范类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选聘对象为全省除铜川市新区以外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幼儿园教师。 (二)招(选)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各类基层服务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拟招(选)聘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3.年龄条件。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招(选)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省级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铜川市新区第三幼儿园招(选)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省级教学能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有不良记录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选)聘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招(选)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发文确认、签发招(选)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川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7月17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办公楼三楼人事科305室。 3.所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携带《2018年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新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4)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为130*165,大小50kb以内)两张(须与报名表一致)。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持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按照招聘条件第二条执行)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各提供1份),同时还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参加公开选聘的在职教师应持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本人工作学校和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限证明材料。省市级教学能手还需提供教学能手证书和表彰决定文件。 4.岗位选择: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符合条件要求的一个岗位(报考铜川市第三幼儿园的应聘人员务必在“学前教育1”、“学前教育2”、“学前教育3”、“学前教育4”任选一个岗位)。 5.开考比例: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公开招(选)聘岗位招(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缩减或取消岗位招(选)聘计划情况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岗位人员不再安排改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铜川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铜川市人社局的配合下,由铜川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在市教育局三楼人事科309室领取。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四门合并为一科,满分100分。 (3)笔试对象:除省级教学能手外,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公开招(选)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计划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市级教学能手在笔试总分中加10分。省级教学能手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铜川市政府及市级相关单位门户网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于8月4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地点将在铜川市政府及市级相关单位门户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面试讲课课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报考岗位面试公告公布的学科教材(小学使用五年级下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园中班本学期教材),考生讲课题目,由考生本人临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 3.综合成绩计算 (1)公开招(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省级教学能手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加试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由铜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铜川市教育局将考察结果报铜川市人社局,由铜川市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选)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选)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选)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选)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 对参加公开招(选)聘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铜川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并核发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铜川市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选)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过程要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试工作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方案及公告由铜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提示: 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选)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选)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铜川市教育局0919-31923990919-3192396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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