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缓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的局面,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0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1920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其中幼儿园600名,小学850名,初中350名,高中1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各省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2018年7月前墨玉县自主招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学历要求 学前教育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具体见附件1。 7.普通话及MHK的要求 (1)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MHK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MHK不做要求,但需提供民考汉证明材料。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被聘用人员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母语为汉语的应聘人员普通话不作要求,被聘用人员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照“同岗同酬”原则,本科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911.7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大专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824.32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中专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711.32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工资统一从2018年9月1日算起。 五、报名和报到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8月15日。 报到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5日。 六、招录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2)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打开《墨玉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在线报名平台》单击注册按钮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3)登陆。注册成功后输入注册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 (4)个人信息填写。登陆成功之后自动跳到《报名状态》页面,考生在此页面左侧找到《个人信息填写/修改》的按钮,单击打开个人信息填写页面,应聘人员在网上认真根据网络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并认真核对个人相关信息以后单击《提交》按钮,待工作人员初步审核。 (5)打印报名表。个人填报信息提交以后需要墨玉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考生再次登陆《墨玉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在线报名平台》>登陆>登陆成功之后自动跳到《报名状态》页面,考生在此页面左侧找到《打印报名表》的按钮,单击即可打印报名表,打印完报名表之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6)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因个人原因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的,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现场报名 我县此次招聘将分十个组赴新疆外进行招聘。 负责人:张登山,联系方式:15001545831; 蔡旭山,联系方式:15001452866。 第二组:甘肃第二组 负责人:朱枢国,联系方式:15001415145; 张铁雷,联系方式:18793974717。 负责人:王威基,联系方式:18719979500; 任金,联系方式:15812004508。 负责人:刘佳梅,联系方式:15292838356; 邓建华,联系方式:15729608635。 负责人:孙文玲,联系方式:15009053206; 徐德英,联系方式:15292820086。 负责人:李云平,联系方式:15199283989; 陈龙,联系方式:18997222113。 负责人:谢生伟,联系方式:13699317229; 王江平,联系方式:15185045163。 负责人:吾龙木山,联系方式:19990367989; 明明,联系方式:17663840029。 第九组:东三省组 负责人:刘洋,联系方式:15199264082; 汪莉萍,联系方式:13464097179。 负责人:王标,联系方式:18699198895; 陈宏涛,联系方式:1850903373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由招聘组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的在网上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网上显示(请随时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或审核修改意见)。现场报名的由现场招聘负责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当场告知。所有报考人员待初审通过后方可来墨。 初审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报名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方可有效);(4)教师资格证原件;(5)普通话或MHK证书原件。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到位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审,复审需提供的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4)报名表原件(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方可有效);(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普通话或MHK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可不提供(注:除往届疆外高校毕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和疆外高校毕业的民考汉),但在需在上岗一年之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的,招聘工作人员通过提问与交流的方式,对应聘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进行初步面试。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和招聘组初步面试通过的考生来墨后参加统一正式面试,正式面试成绩作为分配学校的主要依据。 (四)体检 1.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墨玉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组与符合要求的应聘考生现场签订为期三年的教师聘用合同。临聘教师报到后,由墨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教师进行体检、岗前培训、生活安顿等事宜,体检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录用或予以解聘,来墨费用自理。 七、优惠政策 1.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提供住宿,到岗后,统一配备基本生活条件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在学校教师宿舍、乡镇教师周转房、乡镇干部公寓或县城公租房。 2.被招聘录用人员来墨单程一次性交通补贴1500元; 3.聘期内,临聘教师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寒暑假(除自治区和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之外)。未婚临聘教师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本人或家属单人单次),已婚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执行并报销交通费。 4.每年组织一次咽喉、静脉曲张、颈椎腰椎、心理神经等常见职业病体检。 八、其他 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三年合同期内,我县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招聘的国语教师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筹待遇,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对三年合同期内仍未入编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续聘或解聘。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畅,并适时关注《墨玉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若因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通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自负。本招聘公告由墨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若时间改动,另行通知。 墨玉县教育局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59a/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2018年7月墨玉县公开聘用临时教师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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