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乡镇内(不含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遴选100名城区中小学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因事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按照制订简章,发布简章,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选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遴选职位 初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87名,共100名。各遴选职位详见《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大方县乡镇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2、在本县乡镇内(不含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学校任教5年(截止2018年7月10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本县乡镇内(不含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学校任教。 3、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要求,男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 (二)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3)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其余5张张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4)《简章》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一旦报定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几个职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削减或取消。削减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遴选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所报考职位专业知识,分学段学科出题制卷。本次遴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含3: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教育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县教育云(网址:http://dfx.bjjy.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随时关注。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县教育云(网址:http://dfx.bjjy.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应当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 政审结果报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遴选资格。 八、选岗 政审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备选学校及职位数详见《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选岗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及遴选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九、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十、调动 公示无异议和公示后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调动对象,按方委通字(2014)44号文件《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和方委通字(2014)45号文件《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 拟调动对象不服从调动的,连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教师遴选,并调整到缺编的边远乡镇学校工作。遴选人员进入新单位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教师遴选。 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纪委信访室)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由遴选办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都将在大方县教育云(网址:http://dfx.bjjy.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办另行通知。 大方县2018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