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公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市建设,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8年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30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988年8月31日)以下。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983年8月31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各招聘职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政工人事科(股)。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及职位需求,自主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区市县、园区或市直属中的1个职位(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只需选择区市县、园区或市直属,不需要选择2018年秋季或2019年春季)。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吋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不上交)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吋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5.查询报名情况。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1天,每天上午10:00前在本地官方网站或本机关公示栏公示当天以前的报名情况,报考者可以登录网站或到教育主管部门机关自行查询。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及各区市县(园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区市县(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分别承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 (一)面试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面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点为准。 (三)面试内容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统一为幼儿园大班教材,具体版本及内容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 体检由各区市县(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毕业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职位所属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县(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培训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选择2018年秋季职位的于2018年秋季开学时上岗试用,选择2019年春季职位的于2019年春季开学时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26)2333602 (二)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6)2333397 (三)区市县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2248433 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2861166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8394206 岳池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5220592 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6229397 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3222151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6)2330926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1166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由广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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