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9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德清县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工作涉及全县28所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78个,招聘人数28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德清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幼儿园教师、财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幼儿园教师、财务人员需笔试和面试,其他人员只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德清县武康中学食堂餐厅(一楼) 3.报名资料: (1)网上自行下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开考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人员须在7月18日上午12:00前到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街道竹儿弄1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7月20日8:30—17:00; 领取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街道竹儿弄1号)。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园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手工做账。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带好计算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面试 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和财务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办法: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模拟上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 技能测试:绘画、弹唱、舞蹈。 幼儿园财务人员和其他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考察 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幼儿园财务人员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体检费自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转发。联系电话:0572—8280115。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7月16日之前取得,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16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必须2018年7月16日之前取得。 (四)德清户籍以2018年7月16日户籍为准。 (五)日前已经跟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聘编外人员若跨园,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一旦录用后用工方式转为劳务派遣。 监督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572—8280323 咨询电话:县就业管理服务处0572—8280115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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