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合肥经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须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专任教师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0日后出生),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专业拔尖人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0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教坛新星、特级教师、模范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20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合肥经开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肥经开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的同岗同酬教师;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引进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共计23名,详见附件1《合肥经开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20日-7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遇双休日不办公)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一楼(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经开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以及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3.《合肥经开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考材料清单》(一式两份)(附件3);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和社会发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合肥经开人才网进行公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 语文、数学、音乐、科学学科专任教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无生上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时间2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 体育、音乐、美术紧缺专长教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技能60分,无生上课40分)。 面试合格成绩设定为60分,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因故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4人的,实行现场抽签,分组面试,分组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引进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学科专任教师以无生上课成绩较高者优先,紧缺专长教师以专业技能成绩较高者优先。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合肥经开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学科专任教师以无生上课成绩较高者优先,紧缺专长教师以专业技能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平台、合肥经开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公布具体上岗的学校、岗位及其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选聘人员选择学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学科专任教师以无生上课成绩较高者优先,紧缺专长教师以专业技能成绩较高者优先。 2、选聘人员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择选聘学校,或选择选聘学校后不按时参加培训、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本次聘用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根据合肥市统一政策,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合同,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合同期限定为6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合同关系。 4、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3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5、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八)其他事项 1、面试费80元。 3、咨询电话:63886197、63886182(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63679058(经开区人事劳动局)。 4、监督电话:63679097(经开区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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