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流管员是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支专业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规范流管员队伍建设,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兴区基层流管站和流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兴政办发[2017]30号),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流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岗位设置 专职流动人口管理员岗位。 工作地点 原则在观音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社区流管站工作。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原则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因工作需要不排除有加班的特殊情况(包括夜间),占用节假日的,予以补休。 (四)工作内容 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政策解答、法律宣传、隐患排查及居住登记卡办理、相关信息录入等。 (五)招聘需求 共招录27名流管员(招聘名额见附件1)。报名人员男女均可,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一次,择优确定入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岗位调剂分配。 (三)五官端正、性格外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四)限大兴区户籍人员,18至45周岁(2000年6月30日前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专职流管员工作需要。(备注:需报考人提供本人半年以内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七)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待遇 (一)年薪6万元以上(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不提供食宿),此后随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变化逐年调整。 (二)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假、节假日。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拟录用人员招聘合格后,进行工作岗位分配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聘用合格后与属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大兴公安分局观音寺派出所户籍大厅 大兴公安分局团河派出所值班室。 3、报名要求: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所有原件各复印件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体检证明和两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 4、报名方式:本人到招录用工单位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在报名时须填写《2018年观音寺街道办事处专职流管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六、招聘程序 原则上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如报名人数超过所需人数两倍,增加笔试,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体检、政审环节。经各项测试全部合格后予以签订劳动合同,缺少其中一个环节测试视为自动放弃,经过测试,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事宜相关事项在大兴观音寺街道办事处外网(http://gysjd.bjdx.gov.cn/web/gys/)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观音寺派出所咨询电话:69266375 团河派出所咨询电话:6127253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大兴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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