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是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直属的国有企业,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负责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控制及试验检测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机构实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测工程师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和初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地址: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西片区)科工路9号北楼;联系电话:0527-84272569。 (三)报名: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招聘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者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初审:机构将对所有应聘人员应聘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招聘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并关注招聘网站。 (五)考察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和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组织考察。考察时,请应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时,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无试用期,待遇参照宿城区同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咨询 (一)咨询电话:0527-84272569 (二)本招聘简章由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宿迁市求质市政交通工程检测中心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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