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条件要求如下: 岗位要求:(1)需长期夜间值守,退伍士兵优先录取,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 (2)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及城市管理编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8日,6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3,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两份,户口簿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1寸彩照两张,工作简历一份,若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63331938,联系人:杨先生(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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